天水市国土资源局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是天水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严格落实国土规划,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监督管理县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和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市政府、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全市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严格执行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全市、全省及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县区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严格落实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收购储备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严格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和转让审批登记的审核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总;按规定管理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承担小型非金属矿产地的综合评价、普查、资源储量、储备、出让管理;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落实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负责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政策,拟订测绘规划,管理基础测绘;依法管理地理信息市场。
(十六)负责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秦州分局、麦积分局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科、人事教育科、耕地保护科、建设用地管理科、地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储量环境科、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改革科牌子)、不动产登记管理科
事业单位
天水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天水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天水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院、天水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天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天水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天水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天水市地热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天水市地质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