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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家税务局

宁夏国家税务局是一家位于宁夏市的政府监督机构,1994年8月成立,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2005年10月,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宁夏国家税务局对机构设置进行了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设15个行政处室,1个直属机构, 5个事业单位,下设31个全职能局(见附表1、2)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宁夏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区未分设地方税务机构的地县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六)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九)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税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及公务员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国税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结合本区税收工作实际,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五)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室职能

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区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担面向社会的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承办网站运行、维护和税收宣传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及有关会议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经费节支工作;承担系统公务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处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所得税处

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未分设地税机构市、县(区)财产和行为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未分设地税机构市、县(区)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纳税服务处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财务管理处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负责系统经费节支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人事处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系统党建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组织和指导团委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组织青年开展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系统团组织开展工作。

税收科学研究所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等工作;负责税收管理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加工和通报工作;承担系统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的税收综合数据支持工作;负责机关计算机类设备的管理及日常维修、升级维护工作;负责计算机耗材的采购、领用及使用情况的通报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领用工作;负责机关车辆运行安全工作;承担系统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和政策效能评估;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负责牵头并商机关相关业务部门承办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涉税文件的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承担系统面向社会的税收法制宣传及系统和区局机关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收入规划核算处

负责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征管和科技核算处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督查内审处

负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巡视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协助办公室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负责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工作。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干部学校

承担全区国税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项目的培训、服务保障工作。

局长致辞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8月正式成立,是自治区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机构成立以来,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在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依法治税、从严带队,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工作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了使税收工作更好地服务宁夏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建立了宁夏国税网站。宁夏国税网站是集新闻发布、信息传播、法规资料查询及税务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性网站。通过宁夏国税网站,您可以了解到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区的具体政策、规定,还可以了解到宁夏国税系统的机构设置、最新国税工作动态以及纳税人须知、税务案件举报办法等信息资料等概况。宁夏国税网站既是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和征管制度的阵地,又是沟通征收机关和广大纳税人之间的桥梁;既是服务纳税人、促进税收征管的载体,也是新时期宁夏国税人创建文明行业,推进国税工作信息化的“形象工程”。我们期望通过宁夏国税网站,使我区各级国税机关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获得荣誉

2005年10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一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税局地址

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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