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财政局
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开展对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的日常业务监督检查,负责对财政周转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实施内部监督审计,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县财政、国有资产、财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补充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的税收法规和制度的调研。
二、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本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行区域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与各乡(镇)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负责对本县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编制年度本级预算决算,代编制全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查。编制批复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本级和预算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党委会报告决算和预算变动事项。
四、根据预算安排,拟定本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非税性财政收入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全县本级财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收费标准的制定。
五、管理和监督由县级组级承担的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组织和监督本县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地方财政收入入库解缴政策的制定,代表政府管理、监督国库资金的缴拨、使用,负责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的核定及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务及资金的使用;管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补贴费、以工代赈资金、棉花基地建设资金、扶贫贷款贴息等资金;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帐处理;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管理全县统发工资工作。
六、执行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出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度;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拟定本地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立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拟定本县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和办法,指导、监督、检查政府采购工作。
七、负责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审核、申报、转贷、鉴定贷款协定。财务会计核算,提款报帐,办理还本付息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查处各单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规则的案件,组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制定本县实施办法并组织落实;负责会计委派工作;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做从业资格证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工作。
九、执行本县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的有关规章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有股权的管理办法,组织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组织实施本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股权管理及清产核资、产权交易资本金权属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负责实施企业绩效评价,国有资本金运营的监督;负责国有资产本金的统一分析;负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十、参与研究本县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提高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实施经济体制和企业改革的各项措施。
十一、监督本县落实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县级各项预算收入的征收情况;延伸检查重点行业和部门、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检查验证税收征管质量和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统计工作。
十三、监督各乡(镇)的财政收支和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并进行业务指导。
十四、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统一管理宣传、信息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收发、翻译、文印、档案、管理机关财政、房产、物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
综合科
负责我县综合财政计划的实施,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以及票据的管理等工作。
预算科
编制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负责对财政预算专项资金,资金周转金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基本建设资金,办理基本建设拨款,审查基本建设投资和控购预算和决算,参与基本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
文行科
负责管理和监督县党、政、群事业单位等部门的收入、支出和财务工作,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制定行政经费及有关事业经费开支标准。
农财科
负责管理监督县农业系统各部门的支出和财务工作,并跟踪调查资金的使用效率。
企财科
指导协助企业改制,支持企业经济发展,拨付粮食直补金,管理退耕还林基金,建立纳税大户税控档案,做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为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提供企业财务数据。
农税局
负责县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退耕还林、粮食现金补助,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工作,财政转移支付管理工作。
社保科
管理、调控和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支出,加强对社保各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医保资金的管理。
会计科
管理和指导全县的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负责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和会计电算化工作。
督查科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办法和规章;负责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目录;搜集政府采购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对政府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采购人、中介机构、供应商资格和行为进行审查、监督,查找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办理控制社会集团消费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政府采购中心资金的审核、结算;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事宜。
国资中心
负责组织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和年度检查;按规定对资产进行报废、划转等处进置批复,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后合理流动;负责对各单位国有资产的评估立项和评估备案;监督资产评审中介机构执业资质,业务操作;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协调解决国有资产产权纠纷,组织产权界定;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组织清算破产,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督促各单位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组织资产清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扶贫办
负责拟定扶贫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管理办法》的管理工作,争取上级部门的扶贫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专款专用,并跟踪调查资金使用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税改办
研究提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政策建设,制定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方案、配套文件、实施步骤,研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开展改革试点的宣传报道和培训工作。
国库科
负责财政、税务、国库部门间的工作联系; 掌握宏观经济政策,研究财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预算内、外资金调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预算内、外决算的编审和工资专户管理;负责对部门预算支出的全过程有效监督及预算的执行。
乡财科
按时编制乡(镇)财政年度总预算,并具体组织执行,定期反映乡镇预算的执行情况;按时下达乡(镇)财政年度预算指标,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协助相关科室做好票据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登记乡(镇)总预算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认真办理乡(镇)单位的财务日常事项和帐务,做到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对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与跟踪问效,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财政核算站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完成领导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