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嘉文(曾任台湾当局考试机构院长)
姚嘉文(1938年6月15日-),中国台湾省彰化县和美镇人,曾任台湾当局考试机构院长、民主进步党第二任党主席。民进党籍。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美国旧金山律师公会进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大学研究。历任台北律师公会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总干事、理事,台湾国际青年商会副会长,世界法治和平会议会员,美国律师公会荣誉会员。作为老牌"台独"分子,一直鼓吹"正名制宪"。 2021年,担任民进党所谓"宪改小组"召集人的姚嘉文扬言要搞"台独制宪"。
介绍
姚嘉文,1975年任党外杂志《台湾评论》法律顾问起,开始从事政治反对运动,是当年党外"大护法"。他加入党外阵营时是个风度翩翩的青年律师,是70年代台湾经济起飞时期新生的中产阶级。他因参与"高雄事件"于1979年12月13日被捕入狱,判处徒刑12年,实际坐牢7年零1个月,于1987年1月20日获"假释"出狱,同年3月加入民进党,曾任民进党党主席、中央执行委员、政策协调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晚年向陈水扁求官,2000年5月被聘为"总统府资政",2002年6月任第10届"台湾当局考试机构院长"。他虽欲重振往日雄风,但在党内影响力已是江河日下,大不如前了。
1972年与林义雄、张德铭等人创办台北法律服务中心,任指导委员会主任。70年代起参加党外运动,曾担任党外人士郭雨新、康宁祥的法律顾问。1975年任党外杂志《台湾政论》法律顾问。1979年12月任《美丽岛》杂志社基金会主任委员及"5人小组"成员,参加"高雄事件"被国民党当局逮捕,经军事法庭判处12年有期徒刑。1987年获假释出狱,随即加入民进党并当选该党第2届党主席。1988年争取连任党主席失利。1989年底发起成立"新国家连线"任总召集人。1989年至1992年任"政治受难者联谊会"会长、彰化县政府顾问。1992年12月当选第2届"立法委员",并与谢长廷等人成立"福利国连线",成为民进党五大派系之一。1995年竞选第3届"立法委员"失利。2000年5月获聘任"总统府资政"(有给职),2001年5月续聘。2002年任"台湾当局考试机构院长"。
妻周清玉,民进党籍,曾当选增额"国民大会代表"、彰化县长、台湾省省议员,现任"立法委员"。育有1女姚雨静。
个人生平
1938年 出生于台湾省彰化县和美镇。
1945年 进入和美镇培英小学就读。
1951年 进入彰化商职初、高中部就读。
1957年 以第一名通过台湾省公务人员普通统计人员考试,担任电信局业务员。
1962年 进入台大法律系就读。
1966年 考取台大法律研究所,并取得律师资格。
1972年 至美国加大柏克莱分校研究"法律扶助"。
1973年 与林义雄、张德铭开办"平民法律服务中心"。担任"比较法学会"总干事,促成司法改革,推动法治。
1975年 与林义雄为郭雨新打官司,获"党外大护法"美誉。担任"台湾政论"法律顾问。
1978年 出版"护法与变法",推动"国会"全面改选。参加"国大代表"选举,此项选举后因台美"断交"停办。
1979年 因美丽岛事件被捕,判刑12年。
1987年 服刑满7年余,获假释出狱。出版"台湾七色记"长篇历史小说。
1987年12月 当选民进党第二届党主席。
1988年 党主席任内,民进党全代会通过"台湾主权独立案"。
1989年 提出台湾新宪法架构。于彰化县创办关怀中心。
妻周清玉当选彰化县长,姚任彰化县政府顾问。
1992年 加入谢长廷筹组之"福利国连线",同年当选第二届"立法委员"。
1995年 出版"南海十国春秋",提出对南海局势及台海局势的具体看法。
竞选第三届"立法委员"失利。
1997年 担任台湾地区"清华大学"兼任副教授。
1998年 竞选第四届"立法委员"失利。
1999年 执业律师。
2000年 "总统府资政"
2002年-2008年 "台湾当局考试机构院长"
个人经历
姚嘉文在担任律师时,曾在《台湾政论》第二期发表文章"高普考还要论省籍吗?",引起台湾社会哗然与关注,这篇文章中引述以1951年高普考为例,说明当年高普考试到考人数,台湾省籍考生录取人数依照规定仅有总录取人数的548分之9,明显形成台湾省籍与外省籍考生录取机会的巨大差异,揭发当时该项限制台籍考生录取的不合理歧视制度。
著作
法政类
《法院组织法》《票据法论》《票据法专题研究》《爱情与法律》《虎落平阳》《古坑夜谈》《护法与变法》《党外文选》《司法白皮书》《民主.自决.救台湾》《台海一九九九》《台湾辩护人》《南海十国春秋》《制宪遥远路》《景美大审判》《宪改大辩论》
历史类
《我们的台湾》《十句话影响台湾》《台湾条约记》
文学类
《九号任务:美丽岛时代女特务》《雾社人止关》《台湾七色记》 《台湾七色记前记》《白版户》《黑水沟》《洪豆劫》《黄虎印》《蓝海梦》《青山路》《紫帽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