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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大歌

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音乐类项目。侗族特有的一种民歌演唱形式。侗族称嘎老。

“嘎”即歌,“老”既含有大之意,也含有人多声多和古老之意。“嘎老”是一种由众多人参与的歌队集体演唱的古老歌种,故称为大歌。主要流传于侗族南部方言地区黔、桂、湘边境各县。侗族大歌历史久远,早在宋代已经发展到了比较成熟的阶段,宋代诗人陆游(1125~1210)在其《老学庵笔记》中就记载了“仡伶”(侗人自称)集体做客唱歌的情况。至明代,邝露(1604~1650)在其所著《赤雅》一书中更加明确地记载了侗人“长歌闭目”的情景,这是数百年前侗族大歌演唱的重要文献。大歌一般在村寨或氏族之间集体做客的场合中演唱,是侗人文化交流和情感交流的核心内容,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和传达了侗族文化的灵魂。

侗族大歌主要包括鼓楼大歌、声音大歌、叙事大歌、情歌、伦理大歌、礼俗大歌、儿歌、戏曲大歌、老人歌等形式,其歌唱在多声思维、合唱技艺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演唱时通常分两个声部,在民间有“雄音”(高声部)、“雌音”(低声部)之称。侗族大歌最小的结构单位称“角”(jogx),汉译为“句”;若干“角”构成一“省”(sengh),汉译为“段”;若干“省”构成一“枚”(meix),汉译为“首”。如此累加聚合,形成分节歌性质的多段联缀体,体现出各类大歌的基本结构。

侗族大歌绝大多数无需乐器伴奏。除叙事歌外,男声演唱侗族大歌均可用大琵琶伴奏。大歌多为羽调式,一般音域较窄,音程跳动不太大,多用真嗓演唱,语言音调、音节、重音极为丰富,节拍变化多样。其代表曲目有《蝉歌》《送动牙到忙要月头》(汉译为《我俩的情意何时了》)、《打花了》(汉译为《人老花过》)等。

侗族大歌以其独特的演唱方式和组织形式传承着侗族的历史和文化,是侗族社会结构、婚恋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侗族大歌内容极其广泛,涉及民族学、音乐学、社会学、婚姻史、思想史、教育史等诸多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2006年,侗族大歌(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黎平侗族大歌(贵州省黎平县)、三江侗族大歌(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入选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8年,侗族大歌(贵州省从江县、榕江县)入选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吴仁和、潘萨银花、胡官美、贾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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