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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地保有主义

拉丁语原意为“如果你占有,你可以继续占有”。起源于罗马法,原指不动产占有保持禁令。作为一种确定新独立国家边界的领土变更方式,国际法意义上的占有地保有主义指的是在战争结束后的交战各国占有实际占领的土地。19世纪初期,西班牙美洲殖民地独立战争结束之后,新独立的拉丁美洲各国依据此项原则,继承了之前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确立的领土和边界,以原总督辖区、都督辖区或检审法院辖区的边界确立了国家的领土范围和国家之间的边界。此项原则后被适用于亚洲和非洲等其他地区。晚近,这一原则的适用性受到部分学者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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