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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之盟
刑白马歃血而结盟的习俗,战国秦汉之际颇为流行。楚汉战争时期,刘邦为了取得各股军事力量的支持,与项羽争夺王位,曾分封了一批异姓王和一大批功臣。汉朝建立之初,异姓诸侯王的封地跨州连郡,占据了战国时期东方六国的大部分疆域,对汉廷构成威胁。刘邦即位后即采取措施剪除异姓诸侯王。至高祖十二年(前195)死时,先后受封的8个异姓诸侯王,除南方的小国长沙王吴芮外,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等7人都被诛杀除灭。与此同时,刘邦认为异姓诸侯王不可靠,而封刘氏子弟为王则能屏藩皇室,无离心离德的担忧,于是又分封刘氏子侄为王,并与群臣定下白马之盟,立下“非刘氏不王”“非有功不侯”的誓约;如有违背盟约,天下共诛。白马之盟的具体内容和订立时间,史书没有明确记载。综合分析,白马之盟在高祖十二年二月到四月之间举行。
汉惠帝即位之初,吕后欲王诸吕,王陵引白马之盟进行廷争,说“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汉景帝时,景帝打算封王皇后兄王信为王,周亚夫因白马之盟予以反对,说“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只好作罢。总之,白马之盟与汉六年(前201)刘邦与功臣签订的“封爵之誓”互为表里。白马之盟订立前期对维护政局稳定、限制外戚异姓诸侯王势力扩大、巩固和加强皇权有积极作用,但后来却为同姓诸侯王势力坐大、尾大不掉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