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石之变
中国明朝明英宗南宫复辟后,石亨、曹吉祥二人因功受宠而专横跋扈,相互勾结、图谋叛乱的事件。
重登皇位的朱祁镇将年号景泰八年改为天顺元年(1457),并立即对景泰朝的部院大臣展开清算,于谦、王文等被杀,其余或充军或罢职或被贬,而对徐有贞、石亨、曹吉祥等所谓功臣则满怀感激,大加封赏。 左副都御史、翰林学士徐有贞升兵部尚书兼内阁首辅,晋爵武功伯,赐勋号,子孙世袭指挥使,赐免死诰券并追封父祖三代。总兵官、武清侯石亨晋封忠国公兼理后军都督府事,子孙世袭爵位,赠岁禄、赐勋号、赐免死诰券并追封父祖三代。石亨之侄石彪封定远伯。司礼监太监曹吉祥之嗣子曹钦封为昭武伯,子孙世袭,侄曹铉、曹铎、曹䥧皆封官都督。其余参与“夺门之变”的人等也各有封赏。
跻身高位的徐有贞、石亨、曹吉祥等人开始把持朝政、恣意妄为。他们先是怂恿明英宗下诏杀害了于国有大功的于谦等人,然后构陷、排挤朝中的正直、有识之士,安插自己的亲信密友。在石亨、曹吉祥等人的运作下,冒功滥职夺门之功者几至数千人。 明英宗复辟之初,对徐有贞颇为信赖,常与之密谈。太监曹吉祥心生嫉妒,他利用身在大内、皇帝近侍的特殊身份,成功地离间了明英宗与徐有贞的君臣关系。天顺元年七月,徐有贞被贬往云南金齿(今云南保山)为庶民。徐有贞被排挤后,石亨、曹吉祥二人更加有恃无恐,越发专横跋扈,势焰极为嚣张。他们不仅享乐奢靡、揽权纳贿、大力培植私人势力,还豢养私人武装、贪赃枉法、以强凌弱,所做坏事不可胜记。
石亨、曹吉祥等人贪得无厌、无法无天,逐渐引起明英宗的不满与反感,他开始逐渐疏远二人,转而亲近、重用正直的内阁学士李贤。在李贤的辅佐下,明英宗开始自操威权,逐步消除石亨、曹吉祥二人的在朝势力。二年,明英宗罢免石亨亲信陈汝言的兵部尚书之职。三年,将私置违禁衣物、私役军士、强奸民女、禁死军士、欺侮亲王的石亨之侄石彪下狱,断了石亨的左膀右臂。四年正月,将石亨下狱。二月,石亨暴死于狱中,石彪被斩弃市。
石氏集团覆灭后,曹吉祥集团感觉即将大祸临头,惶惶不可终日。曹吉祥嗣子曹钦密谋篡位,私下招募谋士与家丁,孤注一掷,发动武装政变。政变被平息,曹吉祥集团覆灭。 曹石之变是明朝中期朝廷高层争权夺利的体现,是土木之变后明廷高层权力调整的延续。曹石之变后,明朝进入了平稳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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