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成立于2002年5月,主要承担法律专科专业(2000-2008)和法学本科专业(2008年以后)的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任务。
发展目标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主办的法学专业致力于为广东和华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精通经济金融法律实务和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的财经法治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提供人才与智力服务。其发展建设的基本目标是要将法学专业办成在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具有良好声誉的省级特色专业,进而成为该区域培养财经法治人才的重要基地。
培养目标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经济法)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经济金融法规,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学校及相关机构从事经济法律实务工作,综合素质较高、专业基础扎实、实践操作能力较强的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经济法律人才。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是主要到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从事相关经济法务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知识产权)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面向华南地区特别是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知识产权法规,懂得知识产权经营管理,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知识产权中介组织、律师事务所、学校及相关机构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与管理工作,综合素质较高、专业基础扎实、实践操作能力较强的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知识产权法律人才。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是,主要到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律师、专利、商标事务所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代理、诉讼、执法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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