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有党员22人,大专以上学历34人。内设办公室、监察室、系统管理科、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税案侦缉科、审理科、执行科和公安联络室。主要担负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工作职能。
机构简介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全省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目标考核中,先后8次荣获“一等奖”、两次“二等奖”和“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优胜奖”、“全省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先进单位”、“全市地方税收工作先进集体”、“达州市最佳执法单位”、“实践‘三个代表’党员示范岗(窗口)”等诸多荣誉称号。涌现出“全省优秀税务工作者”1名、“全省地税十年先进工作者”1名、“全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1名、“全省地税稽查系统优秀通讯员”1名、“省局级稽查能手”4名,另有4人进入省局稽查人才库。市级、市局级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层出不穷。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办法和偷税、逃税、抗税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考核检查下级地方税务稽查工作。
三、统一归口部署全市地方税收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工作。查处偷、骗、抗、欠税等违规行为。
四、受理全市地方税务涉税违法和举报及查处工作,承办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涉税案件。
五、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其他涉税违法违纪行为。
六、调查全市地方税收征收缴纳情况,组织、督促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入库。
七、配合司法机关查处税收违法犯罪案件。
八、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稽查信息传递,总结推广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经验。
九、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地方税务稽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十、完成领导、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处理稽查局日常政务,起草、审核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
2、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和局内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记录、整理稽查局大事记。
3、负责文秘事务、文电处理、文印档案、印信管理、信访,保密安全工作
4、负责向省局、市局报送信息、简报、专报,组织税法宣传。
5、负责局综合、协调和全市地税稽查系统重大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督查工作。
6、负责起草本局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好本局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参与稽查系统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7、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配合抓好税务稽查业务培训。
8、负责局后勤、物资和车辆管理等行政事务。
9、负责地税系统内、外的接待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室
1、负责本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监察;
2、负责本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廉政建设工作和内部稽核、执法监察、“一案双查”工作;
3、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4、负责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工作,职工廉政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
5、完成市局监察室、人事科和本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选案科
1、负责全市案源管理工作,核实基本情况,确定检查对象,严格保密工作。
2、选定本局的检查对象,编制下达检查计划并督办检查科计划实施;按季(批)报送选案、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全市举报案件的受理、处理、转办、督办、上报工作。
4、负责对举报人的答复。
5、负责举报奖励的计提、报批、发放。
6、负责本级受理举报及查处情况的统计、上报。
7、负责与工商等有关部门协调,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探索选案工作规律,总结选案工作经验。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系统管理科
1、负责对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贯彻执行有关地税稽查管理政策、制度、规定及司法执行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实施意见。
2、负责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的稽查业务工作计划。
3、负责承办对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工作的管理、考核、指导、协调、检查工作。
4、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执法保障工作。
5、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稽查信息化管理和有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全市地税系统稽查典型案例、重大案件及涉税案件举报的查处工作,总结推广地税稽查工作经验。
7、负责全市税系统稽查目标考核、人才库管理、稽查业务培训等工作。
8、负责组织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案件的复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税案侦缉科(公安联络室)
1、根据本局下达的税务检查计划,组织、实施税务稽查。
2、负责税务稽查过程中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
3、负责制作税务稽查报告。
4、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告知通知书及听证通知书的送达。
5、参与市州大案、要案的查处、指导及异地协查工作。
6、配合有关单位监督,检查其他涉税违法违纪行为。
7、协助配合政法机关查处税收违法犯罪案件。
8、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分析,并提出征管建议。
9、负责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检查一科
1、根据本局下达的税务检查计划,组织、实施税务稽查.
2、负责税务稽查过程中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
3、负责制作税务稽查报告。
4、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告知通知书及听证通知书的送达.
5、参与市州大案、要案的查处、指导及异地协查工作。
6、配合有关单位监督、检查其他涉税违法违纪行为。
7、协助配合政法机关查处税收违法犯罪案件。
8、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分析,并提出征管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检查二科
1、根据本局下达的税务检查计划,组织、实施税务稽查。
2、负责税务稽查过程中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
3、负责制作税务稽查报告。
4、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告知通知书及听证通知书的送达。
5、参与市州大案、要案的查处,指导及异地协查工作。
6、配合有关单位监督、检查其他涉税违法违纪行为。
7、协助配合政法机关查处税收违法犯罪案件。
8、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分析,并提出征管建议。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审理科
1、负责审理案件的接收、登记;
2、负责稽查案件的审理;
3、负责审理的终结处理;
4、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传递;
6、负责向上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提交税务案件;
6、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传递和报告工作;
7、负责税务稽查案卷的立卷与归档。
九、执行科岗位
1、负责稽查执行任务接收;
2、负责稽查文书的送达和执行;
3、负责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的采取;
4、负责执行环节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汇总、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