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档案局馆
崇左市档案局馆的前身为中共南宁地方委员会档案科,成立于1959年4月,1960年10月建立南宁地区档案馆,1973年设立“中国共产党南宁地区委员会 南宁地区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档案科”,1978年10月改成立为“中共南宁地区委员会、南宁地区行政公署档案科”。
机构简介
崇左市档案局馆是中共崇左市委、崇左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机关事业单位。
1985年9月,成立南宁地区档案局,为地区行署直属局,南宁地区档案馆属地区行署事业机构,归口地区档案局管理。1996年4月按南地发[1996]21号文件精神,南宁地区档案局与南宁地区档案馆合并,保留档案局牌子,划为地委直属事业单位,定为正处级单位。2003年撤销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同年8月成立崇左市档案局(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崇左市档案局(馆)属暂缓搬迁单位,仍使用原南宁地区档案馆为办公用房,办公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238号(崇左市驻邕管理处大院内)。南宁地区档案馆建于1980年8月,建筑面积724平方米,投资9.6万元,1982年3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001年扩建139平方米档案密集架库房,投资10万元。崇左市档案馆是综合性档案馆,是崇左市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和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拟定全市档案工作法规和规章、制定并组织监督、实施,查处违反档案法规的案件。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组织、监督、指导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的档案政策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全市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档案专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市的档案宣传及档案史料的编辑研究工作。制订全市档案馆网布局规划,指导档案馆库房的修建和改造。组织指导全市档案部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档案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档案局在在江州区档案局(馆)建立崇左市现行文件阅览服务中心,向各级干部社会群众免费提供查阅服务。持个人有效证件到服务中心可免费查阅1998年以来上级和崇左市委、市政府(含原南宁地委、地区行署)及有关职能部门制定颁布的非保密性、公开的、现在还在执行的政策、法规性“红头文件”以及2002年至2004年的广西政报、公报。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馆)行政事务管理,机关文书、上呈下达、内外收发,人事、工资福利、老干部管理工作,经费、财产管理,档案保密、治安保卫,计划生育,统计、信息、接待工作,后勤服务工作。
业务指导科
负责档案馆定升级、市直机关档案室定升级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经常性的档案业务指导、业务咨询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档案室定升级的考评工作,对重点项目工程档案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对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档案业务培训和档案工作年审。
法规宣教科
负责对全市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和处理与其他执法部门在档案事务上的关系,处理和查处违反《档案法》的行政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违犯《档案法》的刑事案件;制定或审定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档案工作标准化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档案宣传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教育工作的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档案干部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档案科研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
保管利用科
负责接收、收集、征集市直各机关单位保存的到期按规定应向市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资料;收集、征集散存在社会上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和史料;负责对馆藏档案的鉴定和向社会开放档案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为提供利用做好调卷、归卷工作;负责对馆藏档案的介绍,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收集档案信息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编辑、研究和出版工作;负责档案的保护、抢救和库房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提供利用的接待、咨询、利用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建立档案目录中心工作;负责档案资料陈列展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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