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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0〕10号)精神,设立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临沧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临沧市中小企业局牌子。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临沧市经济委员会承当的乡镇企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出给临沧市农业局;能源管理职责划出给临沧市能源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出给临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整合划入原临沧市经济委员会除乡镇企业行业管理、能源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外的其他职责、临沧市无线电管理处的职责、临沧市信息产业办公室的职责。

(四)加强节能监察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提出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政策建议和工业与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市级财政对工业和信息化各项专项扶持资金的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

(四)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负责监管电网调度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

(五)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依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链延伸、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优化提升制糖、制茶、酒及饮料等传统产业,发展壮大矿电产业,积极培育林产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纤纺等新兴产业;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品质量管理。

(七)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协调辖区内重点物资运输;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组织拟订市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负责市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开发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八)组织指导煤炭行业管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炭资源整合等工作;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

(九)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全市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推行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13个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

(一)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催办督办工作;负责组织机关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和车辆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并监管下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归口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绩效评价考核;协助老干科做好离退休干部人事等相关工作;负责办公区、住宿区安全保卫指导工作;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发展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综合平衡调配运行要素的意见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目标综合管理考核;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提出工业品收储和动用储备物资意见建议,承担行业应急管理、指导产业运行有关工作;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规划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投资及招商引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重大项目规划,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重点产业集群化发展;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承担有关投资管理工作;提出新型工业化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意见;协调推动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实施;负责工业投资运行监测分析,提出报告和建议;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区域协作、对外合作与交流的有关事项;履行市人民政府黄金管理局职责;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对策措施;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制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普法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重大课题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对委托执法单位执法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监督执法;承担阳光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困难企业认定;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产业集群及城乡产业一体化推进、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创新和园区管理科

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政策措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提出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创意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布局规划,促进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优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市级工业园区和特色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科学合理布局工业园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企业集群、产业聚集发展;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园区运行监测分析,提出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问题;负责工业园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提出园区扶持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意见;负责指导工业园区协会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通物流和电力保障科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组织协调保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要素保障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要素保障应急方案,协调解决生产要素需求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监管电网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工作;参与建立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协调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物流发展政策措施,负责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监测分析工业物流运行态势,指导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物流企业发展;负责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材料和装备工业科

负责矿产、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工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原材料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原材料的市场动向,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原材料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快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结构;编制原材料行业专项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工作;负责新型墙材推广使用工作;履行市人民政府墙体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促进政策;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提出清洁生产项目和资金计划的安排意见;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市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履行市人民政府清洁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市人民政府推广散装水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工业科

负责制糖、制茶、烟草、食品等轻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消费品工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专项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行业重大项目;负责生物产业扶持项目管理和项目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强化盐产品添加剂、碘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履行市人民政府盐务管理局职责;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管理科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安排意见;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制订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节能目标管理考核和监察工作,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负责工业节水工作;履行市人民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科

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提出中小企业项目和资金计划的安排意见;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创业培训、融资担保、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协调推进银企合作;负责中小企业上市培育;负责企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履行市人民政府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络和信息资源管理科

贯彻落实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范技术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信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协调监督全市各类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国家、省重点信息技术和产品的项目申报;推动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协调、技术论证、监督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软件的推广、检查和督导工作;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意见;负责全市党政信息网络建设的统筹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网络工作;推进各类网络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互联互通工作;负责电子政务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协调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信息网和各种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公用网与专用网协调发展;负责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管理科

负责组织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呼号的分配与指配;受理设置无线电台站(网)申请,审核无线电台站(网)的组网方案,审查无线电台站(网)建设布局,管理台址资源,核发电台执照;组织无线电监测;协调与军队、相邻地区在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关系;指导县级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拟定本行政辖区内无线电管理规定;承担无线电管理的相关行政投诉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受理无线电干扰投诉,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组织无线电管理法规的宣传、贯彻;配合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工作;负责无线电项目专项经费预算,征收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负责督促检查县级无线电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煤炭行业管理科

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考核;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经营秩序,推动煤炭资源整合;负责煤炭行业运行情况监测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措施;指导煤矿基础管理工作和煤炭行业技术创新,负责地方煤矿技改项目审批,组织煤矿专项技术鉴定、核准,指导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煤矿职工技能和知识培训;负责联系、指导煤矿特殊工种人员培训;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三)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老干部管理科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政策;拟定机关老干部工作服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落实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及解决办法;协助机关党委搞好老干部支部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阅读文件,参加有关文体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相关费用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好老干部的医疗、医保、社保等工作;做好对离退休干部的日常走访和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及时看望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协助家属做好病故离退休干部的善后事宜;承办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员编制53名(行政编制32名,暂定人员21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5名(副处级,1名副主任兼任中小企业局副局长,1名副主任兼任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级领导职数26名(14正12副,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相关事项

(一)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负责权限范围内和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

(二)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临沧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

(三)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战略、政策。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临沧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商业物流企业发展。

(四)临沧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五)临沧市能源局负责拟订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工作。

(六)临沧市能源局负责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及权限范围内项目核准,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煤炭生产调度、技术改造,临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沧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临沧市能源局原乡镇企业局所属热作科技指导站划出给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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