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创建
30.7K
7552

金昌市水务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监督实施有关法规、条例和规章;组织编制全市河流、跨流域调水综合规划、 防洪规划等重大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监督实施有关法规、条例和规章;组织编制全市河流、跨流域调水综合规划、 防洪规划等重大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调度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地区、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按照有关水法规审批办理取水许可;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拟订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抗旱防汛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水权确权和水权转让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市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七)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水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区域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指导全市渔业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

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重大会议组织、宣传和信访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意见、提案和议案工作;承担局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室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调、监督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负责本系统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查处或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局系统内有关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二)财务科

编制水利部门预算;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水利建设资金的拨付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会计培训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水利管理科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和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参与编制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的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和跨地区、跨流域水资源年度及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编制审查工农业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年度用水计划;负责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用水的调度并监督实施;管理农村水利、人畜饮水、乡镇供水、病区改水等工作;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拟订全市生活用水及污水利用、排放指标;拟订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技术合作;指导全市水文工作;负责库区移民工作。

(四)水政水资源科(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部门和跨地区间的水事纠纷;组织水法规宣传和节水检查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按照有关水法规审批办理工业和城镇生活年取水量在10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500万立方米,农业年取水量在500万立方米以上、不足2000万立方米的取水许可;发布水资源公报;组织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核定全市工业、生活用水定额;负责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节水型卫生洁具的推广工作;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方针政策,负责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负责勘察、调查、评价全市水土资源及水土流失现状;编制全市水土保持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生态修复等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论证审查和监督实施等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监测预报。

(五)水权管理科

承担水权确权工作和水权转让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转让水权的确认和转让资格审定;负责发布水权交易供求信息;负责对水权转让的监管,维护良好的水市场秩序;负责协调转让水量的调配和输送;负责监督转让水量的计量;负责建立健全水事纠纷协调仲裁机制,协调解决水权转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六)农村电力科

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水能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能资源调查成果的管理;指导农村水电体制改革,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张福清


7552

免责声明:本站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内容仅供参考。

以上内容均为商业内容展示,仅供参考,不具备专业问题解决服务,

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

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948026894@qq.com 与我们联系进行删除处理!

标签

一秒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