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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是资阳市的非盈利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总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市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制定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市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直接查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资源管理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县(市、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其他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报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耕地保护的相关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市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资源利用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市本级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市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管理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资源保护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十二)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实施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其他职责

(十三)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管理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负责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十五)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工作动态

省厅总规划师王浩一行到我市调研工业用地保障工作

2013年8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总规划师王浩带领厅规划处处长谢琳,建管处副处长李一欣等到我市开展工业用地保障情况调研工作。

调研组一行位于简阳市养马镇的成都·资阳工业园区开展调研工作。在听取了园区负责人关于成都资阳区域合作工业园区土地利用、项目入驻、税收等相关情况汇报后,调研组一行对成资工业园近年推进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对园区下步工作方向和重点提出诚恳建议。

座谈会上,黄开万副局长就我市工业用地保障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毛绍百副市长和李涛局长就有关问题作了补充汇报。调研组就工业发展相关问题与我市进行交流探讨。最后,总规划师王浩对此次调研工作的背景、目的等情况作了介绍;肯定了我市工业用地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土地要素保障以及工业用地监管等工作提出建议;对部、厅有关土地政策改革情况作了通报。

简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卫东及简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曾中等全程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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