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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都洛水牛

民都洛水牛(学名:Bubalus mindorensis):体长220厘米,平均肩高100-105厘米,尾巴长60厘米,雌牛估计重200-300千克。民都洛水牛的外表是典型的牛科动物。它们的身体短壮,四肢有蹄,头细小而有角,颈部短小。它们较水牛细小的壮实。它们只有轻度的两性异形:雄牛的颈较粗。

民都洛水牛主要吃草及嫩竹,也会吃白茅及甜根子草。它们是菲律宾民都洛岛的特有种。曾在吕宋岛出没。由海边至海拔2000米以上的山区,但因人类的发展及猎杀,现只限于一些偏远的草原,且是极濒危物种。

物种简史

民都洛水牛只生存在民都洛,加上在其他岛上发现的水牛属化石,显示它们曾一度广泛分布在菲律宾。根据20世纪发现的化石纪录,民都洛水牛曾于更新世在吕宋生活。

民都洛水牛最初被法国动物学家韩伯禄(Pierre Marie Heude)于1888年分类为倭水牛的一种。后来发现倭水牛应为水牛属的一部份,它们与水牛的亲密关系已被确认,于1958年被分类为水牛的亚种。基因分析亦支持这种亲密关系。于1969年,它们被提升为独立的物种,故此民都洛水牛的学名亦有所更改。

民都洛水牛最初是于1888年在民都洛发现的。由于疟疾肆虐,于1900年前,民都洛并不多人居住。直至发明了抗疟疾的药物后,才有较多的人迁到岛上居住。人类活动在岛上的增加减少了民都洛水牛的数量。到了1966年,民都洛水牛的分布地就只余下三个地区;到了2000年,它们只能在余下的两个地区生活。

形态特征

民都洛水牛体长220厘米,平均肩高100-105厘米,尾巴长60厘米,雌牛估计重200-300千克。民都洛水牛的外表是典型的牛科。它们的身体短壮,四肢有蹄,头细小而有角,颈部短小。它们较水牛细小的壮实。它们只有轻度的两性异形:雄牛的颈较粗。

成牛的毛色呈深褐色至灰色。蹄及前下肢内侧有白色斑纹,形状像山地倭水牛的斑纹。面部颜色像身体,大部份在眼睛至角上有一对灰白色斑纹。鼻子及嘴唇有黑色的皮肤。耳朵长13.5厘米,内侧有白纹。

民都洛水牛的角短而呈黑色,两角成丫形,而非像水牛的弯月形。两角的表面扁平,底部呈三角形。由于经常磨擦,民都洛水牛的角外表面磨损,而内表面则粗糙。角长35.5-51厘米。 

栖息环境

民都洛水牛栖息在热带高地森林、草原和沼泽地区,垂直高度为民都洛岛海平面至海拔超过2000米处。最常见于次生林和森林、零星草地;在生长白茅和甜根子草的降雨量最多的干旱地区;在裸露的山坡主要生长短草;包括菅属、马唐、牛筋草、两面针、毛颖草和鸭乸草;生长龙脑香的原始森林,沿着石灰石残存的山脊;永久性和季节性河流的整个地区,这此区域往往由芦苇属植物、藤竹属和思劳竹属、龙脑香林地。

生活习性

民都洛水牛像其他的牛科般会在泥坑中打滚,这可能是为避免昆虫咬伤。民都洛水牛生性凶猛,它们在受威胁时,会低下头,以角相向,且会不断摇头。

在厚丛林及近开放的林间带觅食,主要吃草及嫩竹,也会吃白茅、甜根子草、马唐、牛筋草、鸭乸草、毛颖草和香根草。它们天生是日间活动的,但因要避开人类,也会转到晚上才活动。它们扩展至栖息在低地的草原。它们很多时都会在水源不远处出没。

民都洛水牛是独居的,并不会以群族聚居。只有幼牛才会表现出一般水牛的群族行为及阶级。雄牛及雌牛全年也会接触,但只会有几小时。有指它们的独居行为是对其森林栖息地的一种适应性。雄牛很多时是独居,且似乎带有攻击性;雌牛则可以独居、与雄牛或与三头不同年龄的幼牛同住。

分布范围

民都洛水牛生活在菲律宾民都洛岛。分布于民都洛岛的菲岛(9735平方公里面积),总范围估计小于300平方公里。虽然以前全岛普遍,该物种被认为只分布在三个区域:Mount Iglit-Baco National Park,Mount Aruyan/Sablayan, 和 Mount Calavite Tamaraw Preserve,这三个地方都是国家公园或保护区。 

繁殖方式

民都洛水牛每胎会产一子,妊娠期为300天。每胎要相隔两年。幼牛会由母牛照顾2-4年才能独立。一般寿命为20岁,最高可达25岁。

亚种分化

单一物种,无亚种。

种群现状

民都洛水牛于1900年代估计的数量有约10000头;到了1949年,它们的数量就有约1000头;于1953年,就只有少于250头仍然存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统计发现它们的数量不断下降,只余下少于100头。于1975年就稍稍回升至120头。现时相信它们只余下约30-200头。

民都洛水牛的数量稀少,且只生存在民都洛,故被列为极危物种。它们的分布地面积少于500平方公里,且已知只有五个位点。有很多原因导致民都洛水牛的衰落。人类在民都洛的发展使民都洛水牛的数量受到压力,加上猎杀及烹食,且失去栖息地的情况下数量大幅下降。另外于1930年代,入侵的欧洲牛引发了严重的牛疫,同时令民都洛水牛也受到感染。它们于2007年时的数量就少于300头。

因民都洛水牛的衰落,菲律宾有法律及机构来保育它们。法律上包括禁止除自卫外的猎杀及伤及民都洛水牛,惩罚具阻吓性的罚款及监禁。除了法律禁止外,多项的保育工作也在进行,包括饲养及培育民都洛水牛及建立基因池。于2007年,民都洛水牛被列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附录一,任何民都洛水牛及其衍生物的商业贸易都被禁止。 

保护级别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极危(CR)。

列入《华盛顿公约》CITES 附录Ⅰ级保护动物。 

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CITES)2019年版附录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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